楊媽旺
立契人:楊媽旺, 合德成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27~1827
長:51 x 寬:79 (cm)
大日本帝國政府 契尾番號桃第五0三號 契約年月日道光七年十月 種目賣買 買受人質入人住所氏名台北縣擺接堡枋□崁仔脚茅一番戶合德成業主林景仁 賣渡人質取人住所氏名仝縣桃澗堡東勢庄七十一番戶楊媽旺 事項 位置桃澗堡東勢庄 目的物一下下則田四甲三分七厘四毫三絲九忽六微 金額金百四十六圓 稅金金四元三十八錢 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規則ニ由リ此契尾フ授與ス 明治三十二年十二月廿二日 臺北縣 譯文 右遵照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章程授執契尾為照 立杜賣盡根契人楊媽旺有承父楊乃英于乾隆四十七年明買過蕭際朝沈賓
捐贈
登錄號:19980010234
本物件為西元1827年(道光7年)楊媽旺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6,為「臺北縣印」1枚、官方用印半截戳記1枚、「林野調查驗訖」1枚、「清賦騐訖」1枚。
立契人為楊媽旺,有明買過蕭際朝、沈賓元等埔第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澗仔瀝新興庄次口埤塘下(今桃園市中壢區)。因無力開墾,將此業賣與合德成,交易金額為番銀146元。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另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
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澗仔瀝新興庄地區楊家與合德成土地買賣的經過,也顯示出楊家無力開墾土地,而必須將土地賣出之原因。此文書也見證了澗仔瀝新興庄地方社會的歷史發展情形,以及楊家、蕭家、沈家等家族與合德成彼此之間的網絡關係。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